资料来源:绝味食品官网
9月19日,绝味食品公告称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各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五年累计少计收入达7.24亿元,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安排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接收装修款项,完全绕开上市公司核算体系。
资料来源:绝味食品官方公告
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处以4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戴文军、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等高管合计罚款450万元。
公司股票于9月22日停牌一天,9月23日复牌后简称变更为“ST绝味”,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这是继2024年6月因同一问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的最终处理结果,直接导致投资者信心受挫。公告次日,公司股价开盘即跌停,市值较2024年高点已蒸发超70%。
绝味食品反向造假,隐匿收入体外循环
本次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与传统的通过虚增收入、夸大利润的造假方式不同,绝味食品选择了隐匿实际收入的“反向”路径。
时任财务总监彭才刚直接安排财务部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体外资金循环”体系,将本应纳入上市公司体系的巨额装修费用完全剥离在外,形成了一个隐蔽的资金池。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戴文军明确知悉公司实际管理着加盟门店装修业务,却未能履行其职责,未将这部分业务纳入上市公司经营与核算体系,也体现出造假行为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系统性。
在卤制品行业竞争加剧、增长放缓的背景下,绝味食品可能想通过隐藏当期收入,为未来业绩承压时预留“缓冲空间”,以营造业绩稳定增长的假象,降低同业警惕,为自己赢得调价、换店型、升级产品的战略窗口。
但在此期间公司报表一直“双位增长”,装修业务在总收入中占比不足5%,“平滑业绩”的动机缺乏一定的现实支点。
绝味对加盟店实行“总部统一设计、统一招标、指定供应商”的装修模式,装修款通过加盟商委员会账户流转,理论上存在“多付给供应商,供应商回流到内部人士”的套利空间。但目前缺少直接证据,如关键资金流水、回流凭证等来佐证这一点。
此外,绝味食品在招股说明书及历年财报中,仅把“加盟费+管理费”列为收入,装修部分从未单列,而是作为“代垫成本”或“代收代付”处理。
2020年A股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后,监管强调“总额法vs净额法”必须看公司是否控制商品或服务、是否承担主要责任,若控制,就必须按总额确认收入与成本。
绝味食品并未及时切换口径,仍沿用旧处理方式,导致装修资金体外循环、收入成本错配,最终被监管认定为“财务信息未真实反映业务模式”。
绝味5年少计营收7亿,信息披露存虚假
从ESG的视角来看,绝味食品首先违反了信息披露真实性的原则。
其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累计少计金额达7.24亿元,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原则,误导了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绝味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在年报中对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进行了正常列示,但却未包含这部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这种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条款规定,属于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判断。
而此次事件也并非绝味食品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处罚。该公司在2023年4月、2024年8月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文件(其中2024年8月收到本案立案告知书),显示其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漏洞且相应问题屡禁不止。
除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外,这一造假行为与年报中呈现的公司治理等信息也存在诸多出入。
年报中呈现的是公司依据调整结构、促进转型等措施来应对市场变化,然而,财务造假事件显示出公司可能通过少计收入来操纵业绩。
从2017-2021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少计金额占公开披露营收有一定比例,这种行为使得年报中的营收数据无法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掩盖了公司真实的经营增长或下滑状况,直接干扰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市场表现的判断。
而本次事件也导致绝味食品被“戴帽”,从股价表现上看,ST绝味在9月23日至24日期间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连续跌停,收于13.77元/股,市值蒸发近9亿元,也导致部分股东权益受损。
资料来源:Wind
年报中还提及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强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可财务造假事件暴露了公司在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上存在重大漏洞,反映出公司治理可能并未有效发挥作用,无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损害了公司的诚信形象,与年报中展现的规范治理形象不符。
来源: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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